投票决定位次英文(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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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投票决定在法律上好用吗

村干部选举或土地分配、分红等由多数村民认同而决定,村民投票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冬奥会是由谁来投票决定的

冬奥会是由国际奥委会委员来投票决定。

2015年7月31日消息,国际奥委会第128次全会今天将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在今天的全会上参会的国际奥委会委员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2022年冬奥会的举办城市。

目前国际奥委会的委员共有100位,其中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不参与投票;而由于来自申办城市所在国家(地区)的委员需回避,因此于再清、李玲蔚和杨扬3名中国委员将不参与投票。据了解,国际奥委会委员、已宣布辞职的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将不出席本次全会;韩国的委员李健熙因病缺席。因此,参与投票的委员将在94人上下。

由于2022年冬奥会的申办城市仅有北京、张家口和阿拉木图两个候选,因此投票将只进行一轮,得票数过半的城市即可胜出,如果两座城市得票数相同将进行第二轮投票,如果仍未分出高下 ,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将投出自己具有决定性的一票。

你觉得职称评定名额是否应该投票决定?为什么?

我认为职称评定名额不应该用投票的方式决定每一个人获得职称的机会。当你选择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定职称的时候,你就面临这样很多麻烦。比如某一个参加职称评定的同事会要求你把票投给他,每个人只能有一票。这就代表着你投给了和你关系很好的同事,而其他有能力获得职称评定的同事就会损失掉这项宝贵的机会。更何况只要采取投票评定的方式,就会形成各种各样的人情分。投票过程中,只要出现某一个人因为人情分而选择投票,那么整个投票评定职称的方式就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

大家几乎都经历过职称评定和其他各项评选活动,大部分的评选活动和职称评定都参考个人的成就。只要你获得了很高的成就,并且你的品质足够优秀,你就有机会完成评定工作,顺利评上职称。假如你没有获得很高的成就,并且性格和品质令人怀疑,即便你通过了人情分获得了职称,你也没办法完成职称评定后的工作。

机会总是留给有能力办好所有事情的人,即便你能通过特殊渠道和捷径获得别人梦想中的物品和职称,那么你也无法用自己的真实能力去获得他人的认可和喜爱。既然如此,所有公司和学校都不会采取投票评职称的方式,他们主要采取的方法是查看这些获得职称评选机会的人所掌握的能力和水平啊!

综上所述,我觉得职称评定名额不应该用投票的方式决定任选名额。职称评定的名额很宝贵,即便你获得了职称评定的资格,你也没有办法正确获得职称。投票的方法只能让评定职称整个过程充满不确定因素,所以我不太赞同用投票的方法决定职称评选名额

投票和表决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表决是指领导机关决议或作出决策所采用的一种方式。投票是选举人使用自己选举权利的一种方式,有选举人将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写在票,或在印有候选人姓名的选票上做出标记,投入票箱。可以填写投票人自己的姓名也可以不写,不写则成为不记名投票。 投票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民意,对参与投票的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权利不同

表决权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它是党内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

散见于各种活动之中,比如国家领导人选举、人大代表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公司大事的决定等等。并不限于选举。一般就是通过对议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来表达自己的意见。投票只是行使表决权的一种方式,不仅包括投某人的票,也包括投赞成票、反对票或是弃权票。

3、形式不同

不同投票制度有不同形式的选票。在次序投票制里,如同排序复选制和波达计数法,选民根据支持程度将选项排序。而在计分投票制里,选民则给每个选项评分。在多数制中,选民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而在认可投票制里,选民可以选择任何候选项目;在与能投票制中,选民可以在选票上圈选多个候选项目。

其中,可圈选的项数,可依据不同民情而设定不同计算公式。而在累积选举制里,选民可以投给同一个候选人许多票。

表决一般采取投票、举手、按表决器等方式进行。表决是体现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表决权是党内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

在党员大会上,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预备党员和正在留党察看期间的党员没有表决权;在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上,正式代表有表决权,候补代表没有表决权;在党的各种委员会中,正式委员有表决权,候补委员没有表决权。

公司员工有没有权力投票决定某一位员工的工作岗位调动?

公司员工的调动岗位权力是在公司管理层,管理层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需要征求员工的意愿,要合符员工的特长与专业对口,恶意调动岗位是不合法的,员工是可以申诉或拒绝。

选举投票时票数多少才能表决通过一项决议

通常情况下选举或者决定的人选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或者通过。

拓展资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四十三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四十四条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丹徒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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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8-08 09: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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